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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紫宸:深化两岸产业合作,鼓励扩大双向投资

2012-07-28 21:47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第八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28日下午举行了议题为“和平发展回顾与前瞻”的专题研讨,知识经济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
杜紫宸发表了题为《深化两岸产业合作,鼓励扩大双向投资》的主题演讲。(中国台湾网  杜紫宸 摄)

    中国台湾网7月28日哈尔滨消息 第八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28日下午举行了议题为“和平发展回顾与前瞻”的专题研讨,知识经济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
杜紫宸发表了题为《深化两岸产业合作,鼓励扩大双向投资》的主题演讲。以下为演讲全文:

  深化两岸产业合作,鼓励扩大双向投资

  杜  紫  宸

  知识经济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

  (2012年7月28日)

  2008之后两岸关系解冻,海基会及海协会2008年6月12日重启协商谈判,迄今完成七次会谈,共签署了多项协议及共识。其中在两岸旅游、空运、海运、食品安全、邮政、金融合作、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农产品检疫检验合作、标准计量检验认证合作、渔船船员劳务合作、智慧财产权保护合作、医药卫生合作、陆资来台、推动产业合作等议题上完成共识。2010年6月,台湾与大陆签署两岸经济架构协议(ECFA),两岸经济合作迈向新的里程碑。

  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签署届满两周年,台湾工商各界及一般民众,对其所能创造之价值与迄今成效,褒贬与评价并非完全一致。多数乐观者认为,框架协议开启了两岸各项经济合作的进度与动能,只需假以时日,全方位之两岸经济合作时代必将来临;但少数悲观者却认为两岸「先经后政,先易后难」之推动原则,即将随着ECFA各项谈判之落实,面临基本矛盾无法克服与妥善解决之困境。

  自2009年ECFA协商开始至今,三年多来,国际经济情势与两岸贸易关系,已经逐渐发生转变,台湾和大陆均同时面对国际竞争与产业结构转型压力,短期须充分保障企业生存空间,长期则为发展战略新兴产业进行修桥铺路工作。

  随着十二五扩展内需政策,大陆本地产业发展结构,逐渐走向“向前整合”与“向后整合”趋势,两岸现阶段产业垂直分工、互利均衡情势,可能快速打破。未来两岸产业若依据已方利益各自发展,竞争势将大于合作,故两岸亟需推出更积极之产业政策,深化合作层次,方可避免“竞争两损”局面。

  台湾产品展售,集中采购工业中间财与盛产农产,仅系短期救济性措施,唯有建立符合国际竞争之产业分工体系,方可保障两岸经济利益之基本矛盾不致扩大。

  一、两岸经济合作,不仅需要全面贸易自由化,更需要推动深层产业合作

  过去四年两岸产业交流频繁,但检视其内容,多属扩大交流、各抒己见性质,形式意义大于实质,尚无法具体强化合作深度,引发关键突破与模式创新。两岸「搭桥项目」选定推动之产业试点项目(无线城市、LED照明、冷链物流),因缺乏积极政策引导与具体资源落实,三年来试点合作深度与商业绩效,未能达到参与试点计划企业之初始预期,尚待两岸双方主管机关进一步努力与突破。

  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成立后,成为ECFA下的经贸协商平台,两岸未来经济合作事宜,将透过该机制完成,并逐步迈向实质且制度化方向。经合会中货品贸易、服务贸易、投资、争端解决、海关合作等五个工作小组,预计将于未来一至二年,逐步完成协商签署。换言之,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永远无法「完成」(to complete),必须持续不断推动的任务,最后将只剩下“产业合作”工作。

  推动两岸产业合作,本质上是持续且无止境的工作。推动工作需要突破各种障碍,与保持不断创新,是一件比贸易谈判更为艰辛的任务。况且产业合作之内容,经常建立在长期融合愿景与短期利益矛盾基础之上,是故其最大之关键,在于前瞻与开放的政策勇气,亦唯有强大政策引导,两岸产业合作始有创新突破之可能。

  建构符合两岸共同利益之产业分工体系,扩大双向投资规模与范畴,亦为两岸合作推动关键。未来台湾方面应进一步放宽科技产业与重点服务业之陆资入股限制,大陆方面则应积极出台优先政策,有效引导大型资本,投资台湾因国际竞争而陷入短期困境之重点产业,如动态内存(DRAM)与液晶面板(LFT LCD)。

  二、两岸产业若各自发展,未来竞争将大于合作

  过去三十年,透过不断扩大之经贸往来,两岸不再是独立发展的两个系统,成为既互补又竞争且互相学习的产业生态。许多重要产业如信息电子、机械汽车、食品纺织,台湾与大陆共同周旋于美国创意、日本原料与欧亚市场之间,共同扮演着国际供应链垂直分工的紧密伙伴关系。然而,随着十二五楬橥扩展内需政策,大陆本地产业发展结构,势必逐渐走向“向前整合”与“向后整合”趋势,现阶段两岸产业垂直分工互利均衡,可能于五年内快速打破。倘若两岸产业间供应链垂直分工情势不再,台湾经济将面对资源流失,甚至与世界市场发生“断链”危机。 

  两岸经贸自由化发展,必须考虑经济全球化“多双边”复杂关系;在这个趋势下,任何两方签署经济协议,最关心、且采取相对应措施的,通常是利益相关第三方。当我们庆祝两岸签署ECFA,打开了全面经贸投资关系的同时,两岸更应考虑南韩与新加坡的布局。举例言之,受2009年“家电下乡”对台短期增加采购之刺激,韩国厂商遂下决心在大陆兴建大型面板制造厂,直接贴近与供应下游电视机市场,导致台湾面板产业“得小利、失大利”之血淋淋教训,殷鉴不远。

  两岸的产业贸易与依存关系,现阶段虽大多属于供应链垂直分工的态势,但遵循十二五规划“完善产业结构”的思维,中国大陆势必进入“替代自台进口”的产业发展阶段。两岸产业由中、下游分工,步入直接竞争,恐无可避免。此时此刻,两岸产业政策制定者,如何提出强而有力政策工具,引导两岸主要竞合产业,如石化、半导体、LED照明、面板、汽车等,以水平分工取代替代性竞争,建构一个可持续的互利双赢平台,恐怕是两岸产业最终走向竞或合,无解之中的唯一解,也是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最艰巨的历史关键重责。 

  三、深化两岸产业合作、鼓励双向投资,避免竞争两损、创造互利双赢

  面对跨境无障碍的全球化发展,产业竞争之关键能耐,尖端技术与管理知识,早已随着关键人才之移动而迁徙。未来大陆将陆续激发庞大科技创新与市场应用实验,对于台湾优秀科技人才与专业白领,具备致命吸引力。但当大量中产阶级移居大陆,或忙碌频繁往来于两岸,台湾产业与台资企业之国际竞争力与创新自主性,是否可能因此荡然无存,岂能不令关心台湾产业发展之有识之士担心。

  投资保障协议尚未签署,但两岸已有充分沟通,未来若能在投资保障及投资促进上达成共识,将可进一步深化两岸经济合作,改善两岸投资往来不平衡现象。而台湾也要面对两岸经贸逐步朝向正常化后,陆企赴台投资应比照侨外投资一视同仁开放的事实,及早做好调适因应措施。不过,两岸长年投资不平衡的现象,除签署投资保障协议外,仍需双方在法令层次限制上做更进一步的松绑。

  观察大陆与香港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可以发现,CEPA虽然大幅开放香港服务业赴大陆投资,但进驻到大陆的香港服务业,仍然遭遇许多大陆内部法规及地方政府政策不一致的非贸易障碍,因此需要运用每年CEPA补充协议,沟通更多具体开放措施。事实上,大陆目前开放的内部阻力很大,地方市场封闭,政出多门,条条块块规定很多,因此未来两岸ECFA服务贸易协议要做到真正开放,一方面除了参照大陆与香港CEPA、考虑台湾服务业竞争优势进行谈判之外,另一方面必须更关切协议开放后是否真正能落实到地方,尤其是台商较不熟悉的中部省份,台商才有可能受惠ECFA扩大投资中国大陆,参与十二五规划现代服务业的市场开放。

  四、两岸产业交流与合作尚待进一步突破

  第一届两岸产业合作论坛2011年10月在江苏昆山举行,这是首次由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具名主办的研讨会,聚集了200位学者专家,热议两岸ECFA签署后,产业合作如何从两条并行线走向“面向全球竞争”的合资合作模式。在这项会议里,业界明显表达出他们的焦虑感,因为两岸产业合作推展三年有余,但表面交流多过深度合作,难以满足彼此主要企业与重要产业发展之需求。

  自2008年9月以来,由台湾方面提出构想,两岸共同协力促成,先后举办近四十场次的“两岸产业搭桥会议”,在产业界引起广大回响。据统计,单单出席的企业人数突破二万人次。然而,三年前设计之“官方搭桥,民间上桥”交流模式,现阶段已明显产生边际效用递减现象,不但不足以满足台湾企业争取大陆市场、进而强化全球竞争力的需要,甚至成为主办单位的行政负担,相当程度排挤两岸其它产业合作资源,搭桥项目成效与推动模式,亟待创新与突破。 

  过多表面性交流,缺乏较深度合作,是目前推动两岸产业合作工作所不能逃避的议题。如果两岸经济合作模式,继续停留在斤斤计较的关税减让谈判、化零为整的假性采购,数十万人次的台湾土产小吃品尝、但却无法建立固定之供应链关系,那么,未来在国际激烈竞争、中国大陆与欧韩日美等国密集探讨互补合作关系之情势下,两岸产业发展恐将渐行渐远,成为市场直接竞争与意图相互歼灭的对手。 

  检视过去三年两岸产业合作未能具体突破之原因,有以下三项:

  (一)两岸举办之产业交流活动虽多,但多属相互认识与各抒己见性质,形式意义常大于实质,无法强化合作深度,引发关键突破与模式创新之效果; 

  (二)两岸产业合作试点项目,需要兼具政策优先与地方资源落实,目前政策与地方政府联系效果不如理想,推动力度不足以突破基本矛盾与个别利益障碍; 

  (三)两岸均欠缺由上而下之产业合作指导思想,仅指定事业单位或产业机构进行合作细节规划与协调推动,不仅事倍功半,且不易形成较大之关联外溢效果。

  五、有效推动两岸合作策略与具体建议

  (一)ECFA货品贸易、服务贸易、与产业合作之后续协商,应将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纳入,赋予引导台湾经济转型之任务。藉助大陆快速发展之应用市场,两岸应共同规划、开发较大规模及复杂型系统场域,特别针对医疗照护、绿能环保、云端应用、电动车辆、冷链物流等产业,推出专项优先政策,合作进行较大规模试点,累积技术实作经验,共同进军国际高端及亚洲优质平价新兴市场。

  (二)两岸产业合作应规划由过往“官方搭桥,民间上桥”交流层级,逐步提升至“拆墙建柱,创新突破”之积极型产业合作政策;同时提升经合会「产业合作工作小组」政策位阶,限期选定具政策引导作用之产业技术合作项目,全力推动。

  (三)现阶段两岸经济与产业合作协商内容,逐渐进入关键且难度较高之深水区,需要具一定高度之政策思想引导,始能有效突破瓶颈、推动关键方案、寻求长期互利双赢。是故提升政策对话层级,开放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互访,建立经贸部门负责人定期政策沟通平台,此其时也。

  (四)智慧财产权(专利为典型代表)攻防,逐渐成为国际间企业竞争之核心,未来将更加限缩后进地区之创新发展空间,两岸产业在这方面应有更大规模之合作与布局;台湾方面应考虑适当松绑研发成果之境外实施管制,两岸共同进行新兴产业技术之合作研发,俾显著提高两岸企业之国际布局与商业竞争筹码。

  六、结语

  面对全球化与区域整合竞争,两岸产业均须进行大规模结构转型,可行方式之一是以科技应用做为创新驱动引擎,并以建立高值化产业为目标。中国大陆具备充足之产业创新实验场域,两岸应积极规划大型合作项目,共同投资开发成本,以合资、合作方式,推动具互惠双赢之合作发展模式。

  目前两岸经济决策当局,可能低估了两岸产业若不积极合作,则将出现双损危机之可能性,产业政策主管机关或许看见困难,却没有看见潜在之竞争危机,忧患意识明显不足,值得格外警惕。

[责任编辑:普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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