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条在安吉】安吉县出台措施深化安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

2019年09月26日 16:34:00来源:中国台湾网

日前,浙江省安吉县为进一步深化安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提高全县涉台事务的服务水平和管理效率,逐步为台湾同胞在安吉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安吉居民同等待遇,让台企台胞更好分享大陆发展机遇,提出了若干意见。具体如下:

一、关于经济交流合作方面 

(一)全面贯彻落实国台办关于积极促进在投资和经济合作领域加快给予台资企业与大陆企业12条同等待遇和惠台措施76条的规定,促进台资企业在安吉更好更快发展。

(二)建立健全鼓励台资企业转型升级和自主创新「1234」举措:

1.享受政策支持。台资企业享受《安吉县工业经济政策》(以当年度修订发布的口径为准)所规定的税费、资金、用地等支持,台资企业可根据有关规定,享受本县扶持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经营发展的有关待遇。

2.「两优先」原则:

优先保障土地供给。对台商投资高端装备制造、半导体科技、绿色能源和材料、现代农业和休闲旅游等领域的重大工业项目和重大商贸项目,认定为市级「大好高」项目的,优先安排用地计划指标,土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所在地等别工业用地最低标准的70%确定土地出让底价。

优先提供金融扶持。在安吉农商行每年建立3亿元(人民币)额度台企专项授信,对资信良好、行业领先、产销正常的台企优化授信流程,加强授信支援,并为台企及台湾同胞开通结算、结售汇快速通道。

3.推行三项鼓励政策:

鼓励自主创新。鼓励台企研发和创新,台企建立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奖励10万元,1年后考核成效明显的再给予20万元奖励。建立省级站的除享受省奖励外,县配套奖励10万元。对台企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孵化器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首次被认定国家级、省级、市级众创空间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奖励。

鼓励做大做强。支援重点台资企业以资本、技术、品牌为纽带,积极开展同业兼并、重组和联合,发展成为上下游一体化的龙头企业。鼓励台资企业做大总部经济,对引进市场前景广阔、规模明显并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总部企业实施「一企一策」激励。鼓励台企挂牌上市,相关奖励政策按照《安吉县关于鼓励企业赴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的若干意见》(安政办函〔2015〕4号)执行。

鼓励人才引进。鼓励台资企业建立人才工作站,对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入选国家或省「千人计划」的,县财政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全职引进国家、省级「外专千人」专家,给予企业50万元、30万元奖励。县台办、人力社保局在每年大型人力资源招聘会上设立台资企业招聘专区,免费提供席位。

4.建立「四专」服务平台:

专门服务机构。建立台企服务机构,县级设在台办,由台办主任担任负责人。乡镇设在经济发展办,由平台行政一把手担任负责人。

专门服务人员。对台企均配备专人跟踪服务和对接协调,开展经常性走访服务。根据台企需求,台办提供专职代办员全程免费代办服务,把「最多跑一次」减少到跑零次。

专门热线电话。设立24小时接听手机,接受台企项目引进、审批、落地、开工、建设、生产、生活等过程中的投诉、建议和意见,全程跟踪服务。

专门律师服务。建立台企律师服务团,成员由台办、司法局、律师等组成,巡回开展免费的法律咨询、培训工作,参与化解台企经营纠纷和协助处理其他涉台事务。

二、在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方面 

(一)秉持「两岸一家亲」的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国台办关于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19条同等待遇和惠台措施76条的规定,为台湾同胞提供更多便利、更优服务。

(二)按照「自愿参加、同样标准、同等享受」原则,建立健全服务台胞十项规范:

1.台胞子女在安吉中小学和幼儿园就读工作实行「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政策,并创造条件给予适当照顾。设立台湾学生助学金,接受社会捐赠,帮助家庭条件困难的在校台湾中小学生完成学业。

2.鼓励台湾高层次人才来安吉创新创业,人才入选「南太湖精英计划」领军型创业团队的,分别给予100-600万元的启动资金;入选创新团队的给予100-600万元创新资助资金;入选「美丽英才计划」项目的给予100-600万元创业启动奖励扶持,特别优秀的项目,可一事一议。

3.鼓励企业提供更多岗位吸引台湾学生实习见习,并参照《安吉县进一步优化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安政办发〔2018〕9号),给予台湾学生每月1000-1200元的实习见习补贴(限6个月)。对邀请来安参加招聘交流活动的毕业年度台湾在校大学生,按照1500元/人次的标准给予交通补贴。对来安吉创业或企业引进的台湾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在安吉首次购房,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最高35万元的购房补贴。

4.台湾大学生到我县六大重点产业企业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给予每年2500元的就业补贴,到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补贴标准可提高到每年1万元,就业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5.台湾同胞在安吉定点机构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取得合格证书的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培训补贴。对参加中高端创业培训项目的,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3000元。

6.建立台胞就医「绿色通道」。在县人民医院、中医院、计生妇保院、第三人民医院设置台胞台商就医「绿色通道」,提供专人导医服务,并为常住安吉6个月以上人员建立健康档案。台胞台商出现急诊、重危症、突发意外事件时,实行先救治、后办理手续。

7.台湾同胞可以在安吉所有合法经营的宾馆、酒店、农家乐、民宿等登记住宿。全县各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向台湾同胞开放,购买各旅游景点门票享受安吉本地户籍同等折扣。

8.符合条件的台湾居民可申请到安吉定居和在安吉购买商品房,县台办协助办理。

9.长期在安吉生活的特困台湾同胞入住养老机构的,参照安吉特困老人给予特定服务物件补贴,亡故后减免基本丧葬服务费用。

10.建立台湾同胞网上服务e平台,设置「安吉台胞」微信公众号和微信群,动态提供台企科技创新工作政策和针对台胞提供政府信息咨询视窗。

三、其他 

(一)本意见与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为准。

(二)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责任编辑:陈文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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