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重要思想,率先同台湾同胞分享上海发展机遇,逐步为台湾同胞在上海投资、就业、创业、就学、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待遇,促进沪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根据国务院台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制订的《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国台发〔2018〕1号),结合上海市实际,制订本实施办法。
2019-09-24
日前,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沪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办法》的意见。该意见共计38条,包括台湾台胞在闵行创业、就业、生活,台资企业在闵行投资发展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的待遇,以及深入开展两岸各类民间互动交流活动等三大方面内容。这些举措将逐步为台湾同胞在上海市闵行区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闵行区居民同等待遇,促进台资企业在闵行更好更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