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试验区条例》列入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2019年03月05日 10:45:00来源:昆山日报

——保障先行先试 深化昆台合作 

  2018年6月,《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条例》作为正式项目列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18—2022年立法规划》。开展昆山试验区立法工作,将进一步推动昆台经济、文化、社会实现融合发展,为昆山试验区在体制机制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先行先试提供法治保障。目前《条例》已列为省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预备项目,将在2020年审议通过。 

  行大道者,法治天下;谋万世者,以法为基。2013年2月,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随着试验区建设的全面推进与提速发展,需要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来巩固改革探索的有效做法,引导和规范试验区深入发展,为深化两岸交流合作、推动昆山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昆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向上汇报反映昆山试验区的立法需求,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向省人大常委会汇报试验区先行先试的成果以及开展立法的可行性、必要性,市编办、市发改委、市司法局等部门加强对上沟通、主动表达诉求,在昆全国、省人大代表也多次提出相关建议。在省人大常委会、苏州市人大常委会的支持推动和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条例》被列为“调研项目”,最终列为正式项目。 

  《条例》是本届省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中唯一一项针对特定区域的立法,对昆山试验区乃至昆山未来发展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和重大里程碑意义。我市成立了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兵强成立起草调研组。我市借力“外脑”创新立法,聘请河海大学邢鸿飞教授、王春业教授团队作为咨询专家,共同参与《条例》的起草工作。邀请福建省法制办领导来昆讲授《平潭实验区条例》立法经验,加强研究,切实提高《条例》立法质量。 

  《条例》起草调研组深入台商台企广泛开展调研。昆山综合保税区管理局、昆山海关相关负责人,仁宝、纬创资通等七家制造业台企代表,飞力达、新宁物流、叶水福三家物流企业代表,以及部分涉台教育机构、医疗机构台企代表参加座谈,围绕两岸产业科技合作、投资贸易便利化、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社会建设管理等为《条例》起草工作建言献策、提供支持。 

  针对台资企业运行面临的问题及台胞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制约,市人大常委会定向研究探讨相关政策措施,提升起草工作的精准度,力争在台胞生活便利化、社会治理创新、两岸经贸往来、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有所突破。 

  为广泛借鉴国内先进园区的立法经验,省人大常委会带领起草调研组先后赴深圳前海、福建平潭等地实地考察、学习借鉴。省人大常委会、苏州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领导还多次来昆现场指导。我市也组织人员对国内先进园区的立法情况进行系统研究。总结昆山试验区先行先试的有益做法和成功经验,梳理研究当前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等方面面临的瓶颈和问题,积极破解管理体制机制障碍、行政管理资源不足等方面的约束。组织全市各区镇、部门梳理提出立法需求及相关依据、理由,列出《条例》基础性内容的框架和清单,经专家组评估并报领导小组和省人大常委会。 

  去年年底,昆山已提交了《条例(草案)》的基础性内容,包括管理体制、规划建设、产业发展、科技人才、金融财税、投资贸易、社会事业、法治保障等方面的内容。其中,重点有八项,包括健全管理体制机制、开展土地综合管理改革试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授权、扩大跨境人民币业务试点、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促进投资开放和贸易便利化、深化落实台胞台企“同等待遇”、优化台胞台企融合的法治环境等。令人振奋的是,在去年年底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召开的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部省际联席会议第六次会议上,28个国家部委表示,将支持《条例》立法工作,为昆山试验区在两岸产业融合发展、金融改革创新、投资贸易便利化、两岸民间交流、两岸同胞共同弘扬中华文化,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政务服务、城市建设、社会治理、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先行先试提供必要的支持。 

    

[责任编辑:陈从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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