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20 14:50 来源:北京市台办政务网 字号:小 中 大 转发 打印
办理台胞子女在京就读批准书
办理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需要符合如下三种条件其一,即可办理:
一、监护人在北京有就业,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监护人和被监护人五年期有效《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台湾地区的户口名簿和户籍藤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的《劳动就业证》,简称“就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监护人所在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复印件;
5.如监护人所在企业性质为外资,还需提供《外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6.致北京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的在京入学申请书。
二、监护人在北京有购置房产,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监护人和被监护人五年期有效《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台湾地区的户口名簿和户籍藤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3.购买房屋相关有效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 致北京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的在京入学申请书。
三、监护人在北京有设立企业、投资,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监护人和被监护人五年期有效《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台湾地区的户口名簿和户籍藤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副本)》、《外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致北京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的在京入学申请书。
注:①办理子女入学所需提供的台湾地区户口名簿和户籍藤本上须有监护人和被监护人的详细身份信息。
②致北京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的在京入学申请书须由当事人用A4纸亲笔书写。格式可致电咨询或办理时现场书写皆可。
③前往办理子女入学前,请致电:6401 5058,确认相关材料无误。
办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东大街8号东联大厦401
咨询、联系电话:6401 5058
[责任编辑:孟福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