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两岸交流专题  >  第六届中华文化快车  >  惠台政策  > 正文

北京将简化亲属探望大陆派驻台湾工作人员手续

2011-04-27 22:26 来源:新华网北京频道 字号:     转发 打印

 

    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27日宣布,将从即日起简化大陆亲属申办赴台探望常驻人员的相关手续。

    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负责人说,从即日起,大陆机构、企业派驻台湾地区工作人员的北京户籍配偶及子女申请赴台探亲,只须提交被探望人派出单位出具的意见、台湾出入境主管部门核发的“随同来台”等类“入台许可”、北京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及两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即可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申办《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相应签注。如申请人持有有效期内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须持通行证申办签注。

    根据原规定,大陆亲属探望大陆派驻台湾的常驻人员,需经由派出单位同意,再报请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办理赴台通行证,所需时间较长。新政策的出台,进一步为派驻人员的大陆配偶、子女赴台探亲提供便利。

    随着海峡两岸交流合作不断扩大和深化,大陆机构、企业在台湾设立的机构日益增多,派驻台湾的工作人员也相应增多。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推出简化大陆亲属申办赴台探望常驻人员相关手续的措施。

[责任编辑:陈熠]

相关阅读:  

涉台常识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