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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出台新政策鼓励优秀文体人才来京创业

2010-07-06 16:08 来源:北京台湾在线 字号:     转发 打印

提供转业保障金,购房购车有奖励,职称评定可破格,创业方式不受限,———

  对优秀的文化体育人才,本市将给予在购房、购车、职称评定等八个方面的优惠;对艺术青春(运动生命)短的特殊人才,还可以合同的方式提供转业保障金。本市出台鼓励和吸引优秀文化体育人才来京创业的新政策,并于2004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文化名人、艺术专家、体育明星等

  优秀文化体育人才定位六大类

  据市人事局新闻发言人黄强介绍,新近出台的《北京市鼓励和吸引优秀文化体育人才来京创业工作的若干暂行规定》和《北京市鼓励和吸引优秀文化体育人才来京创业工作的若干暂行规定实施办法》对优秀文化体育人才的重点定位是:在国内外文化体育领域内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高水准、较多成果且具有相当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优秀人才。主要包括六类:一是国际、国内文化艺术名人、名家和民族传统艺术专家、体育明星;二是业绩、能力突出,获得同行业公认的国际、国家、省(部)级重大奖项的专业人才;三是曾供职于世界知名的文化艺术传媒和体育团体,从事专业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的海内外人才;四是有很深专业造诣、业内公认的制作策划、编辑出版和体育科研人才;五是熟悉文化体育产业,有良好开发创意及项目,通晓国际文化体育市场运作惯例和资本运营规则的优秀文化体育经营管理人才;六是综合素质高、发展潜力大、有良好前景和培养前途的优秀中青年人才。

  资格认定不唯学历、身份、职称等

  “北漂”纳入文化人才范畴

  优秀文化体育人才来京从事文化体育事业和文化体育产业,经过市级文化体育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资格认定后,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据悉,本市已组建了优秀文化体育人才资格认定委员会和广播电视、文学艺术、新闻出版、文博、体育五个专业资格认定委员会分会,负责对用人单位拟聘的优秀文化体育人才进行统一的测评考核,其意见作为人才引进和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重要依据。资格认定不唯学历、职称、资历、身份。

  对于活跃在京城为数不少的“北漂”族,黄强解释说,“北漂”族是北京文化艺术人才中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可以通过向相关的行业协会组织提出申请对其进行资格认定,认定后符合政策规定的可享受相关待遇。

  转业保障金、房补、购车奖励等

  优秀人才可享受八个方面待遇

  一是依据《暂行办法》,对本市文化体育事业和文化体育产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由市政府设立的优秀文化体育人才专项发展资金给予重点奖励和扶持;二是聘用单位可根据其贡献大小,以合同的形式确定工资,提供住房及租房补贴;三是对从业早、淘汰快、艺术青春(运动生命)短等部分特殊专业的优秀文化体育人才,可以合同的形式提供转业保障金;四是国际、国内文化艺术名人、名家和民族传统艺术专家、体育明星,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经相关部门批准,其在京购车购房时可享受本市购车购房有关奖励政策;五是可参加北京市有关人才、专家奖励项目的评选;六是职称评审不受职数限制,从事特殊专业的可破格评审;七是人事档案可放人才中介机构,并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八是对于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优秀文化体育人才可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并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外国(籍)的优秀文化体育人才可办理外国人居留手续及获得出入境便利。

[责任编辑:陈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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