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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台19对同名村签友好交流合作意向 深化文化传承

2013-06-17 09:21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16日下午,闽台“同名村、心连心”联谊活动周暨海峡两岸名家书画交流周在厦门开幕。(中国台湾网 杨丽 摄)

  中国台湾网6月16日厦门消息 16日下午,闽台“同名村、心连心”联谊活动周在厦门开幕,19对两岸同名村在仪式上签署友好交流合作意向。

  明清以来,移居台湾的福建先民,在垦荒地形成了以同地域、同宗族、同宗姓相连结的血缘聚落或聚居村落,其聚落很多以福建祖籍地的原乡名称或故里传统习惯来冠名。“同名村”即是台湾一些村落所冠籍的地名,与大陆祖地“同根、同源、同名”。

  活动中,来自台湾新北、台南、彰化、嘉义、基隆、高雄、花莲、新竹、南投等13个市县,28个乡、镇、村、里负责人及村代表62名乡亲与福建漳州、泉州、厦门与之对应的同名村乡亲开展“同名村”对接。下午,有19对两岸同名村以“双方互动、互惠双赢”的原则,签署友好交流合作意向。

  按照意向,双方将定期或不定期互访,深化同名村落的文化传承,进而深化彼此情感、友谊和共识;适时在闽台两地举办民俗、宗亲、民间信仰等方面的考察,相互提供便利和服务;利用各自优势,在资源、技术、资金、人才市场等方面协作,在政策范围内,促进两地企业和民间合作。

  在下午举行的仪式上,海峡两岸名家书画交流周同期开幕。(中国台湾网记者 杨丽)

  19对两岸同名村在仪式上签署友好交流合作意向。(中国台湾网 杨丽 摄)

  两岸同名村代表在友好交流合作意向上签字。(中国台湾网 杨丽 摄)

  在两岸“同名村村名”的楷书长卷前驻足观看。(中国台湾网 杨丽 摄)

  与会代表用相机记录两岸同名村的影像资料。(中国台湾网 杨丽 摄)

[责任编辑:郜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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