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7-21 10:55 来源: 字号:小 中 大 转发 打印
一是坚决贯彻执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不准”,即对外来客商不准乱检查、不准乱收费、不准乱罚款、不准搞违法违规的行政执法、不准扰乱生产经营和市场秩序、不准推诿扯皮、不准“吃拿卡要”、不准打击报复、不准干涉外商的正常生活。
二是在办理工商登记时实行“一门进”、“一口清”,推行“首问责任制”。
三是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在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前提下,企业名称核准由法定的10个工作日缩短为1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由30个工作日缩短为2个工作日内完成,电话预约服务城区3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
四是开通登记“绿色通道”,为外商提供登记前的咨询、登记中的特事特办服务、登记后的跟踪全过程服务。五是严格责任追究。对于不利于经济发展或妨碍招商引资工作的人和事,将视情节轻重按有关程序给予相应的严肃处理。(全南县委台办 钟训军)
[责任编辑:李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