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八大行业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

2008-07-28 10:51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最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中部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这对于加速我市等中部地区经济发展,吸引投资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两个办法”确定了实施的地区,选择了中部六省26个老工业基地城市,其中江西省包括南昌、萍乡、景德镇、九江四个地市。“两个办法”确定了中部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的范围,明确了可以享受此办法的行业包括从事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业、汽车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电力业、采掘业、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的八大行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两个办法”规定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范围为:纳税人自2007年7月1日起(含)实际发生,并取得2007年7月1日(含)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通运输发票以及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合法扣税凭证的进项税额准予按规定抵扣。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具体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但不包括纳税人外购和自制的不动产。纳税人购入的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实行按季退税,年底清算的办法。(萍乡台办经济科)

[责任编辑:李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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