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台办采取十二条措施贯彻落实省委会议精神

2013-07-31 14:26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7月31日南昌消息 为深入贯彻江西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明确的“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总思路,江西省台办立足对台工作优势,采取十二条措施,在招商引资、亲商安商上下狠功夫、实功夫。

  一是办好第十一届赣台经贸文化合作交流大会。充分抓住参会客商多、影响力大这一契机,积极宣传和推介,组织客商下市参观考察,进一步扩大江西影响力,力争达成一批投资意向。

  二是积极争取国台办产业政策支持。支持有意愿、有条件的设区市向国台办申请LED、电动汽车、无线城市、冷链物流、TFT—LCD和精致农业等六大领域的两岸产业合作试点,借助两岸产业合作的优惠政策,实现优势互补。

  三是鼓励各市县、省直有关部门到台湾招商。对有招商项目的团组即到即报、即到即批。 

  四是组织全省台办系统赴台广建人脉。组织由省台办领导带队、市县台办主任参加的招商团组,拜会台湾六大工商团体、江西同乡会以及台湾百大企业、上市上柜公司寻求商机。

  五是紧密依靠地方台协、台干以商招商。借助南昌、九江等六个省内台协以及重点台企台干信息灵、朋友多的优势,鼓励他们引荐更多的项目入赣。

  六是与沿海台办建立密切联系,积极承接产业转移。顺应东南沿海产业内迁转移的趋势,引导沿海劳动密集型企业向江西省台商创业园转移。 

[责任编辑:段雯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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