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两岸交流专题  >  第九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  >  最新消息  > 正文

两岸学者就加强进一步文化产业合作提出七项建议

2013-10-27 18:45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国民党国政研究基金会教育文化组召集人李建兴代表讨论小组总结发言。(中国台湾网 于斯文 摄)

  中国台湾网10月27日消息 第九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27日下午在广西南宁闭幕。本届论坛以“扩大交流合作,共同振兴中华”为主题,邀集海峡两岸三百多位精英,就如何推进两岸经济科技合作,加强两岸文化产业合作,以及深化两岸教育交流合作展开深入探讨。闭幕式前,论坛举行专题汇报会,中国国民党国政研究基金会教育文化组召集人李建兴报告了本组两岸专家学者对进一步加强两岸文化产业合作提出的七项建议。

  李建兴说,二十一世纪在全球化的经济架构和挑战中,文化内容不断地以产业商品体现,各个国家和地区均感受到文化内容价值无以复加的影响力,文创仍然成为经济起飞的新动力。过去十几年来,随着两岸交流的快速发展,两岸文化产业不断增进了解,累积共识,拓展了共同的利益空间。

  但目前两岸文创合作与交流亦有需要突破的诸多瓶颈与障碍,参与讨论的两岸专家学者为此提出:

  第一,应该筹设对等互利的两岸文化产业合作发展工作小组,或者称它叫专案执行小组,指导、促进、评估两岸文化产业合作的积极性发展办法。

  第二,加强两岸文化界高层管理者以民间身份互访,形成交流机制,营造有利双方的友善环境,签署不同阶段的具体交流合作协议。

  第三,推动签署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合作协议,以突破目前的政策限制,开创市场,实现互利。

  第四,建立四种相关平台。其一,以伙伴关系借由官方资源、政策与产业界联手成立两岸文化产业合作发展促进会,或由相关机关授权民间法人设立两岸文创产业合作共同服务平台,作为商建两岸文化市场的民间制度性的平台。其二,两岸演艺团体应该结合建立平台,互相沟通两岸演艺资讯,解决相关的问题。其三,科技文化与观光旅游合作平台。其四,借两岸旅游电子商务,汇整两岸文字及两岸词汇资料库。

  第五,加强知识产权及个人隐私的保障。建议采取下列三种途径:1.落实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2.透过版权交易中心机制,保障影视产品与两岸交易时的版权。3.尊重并制定法律来保护彼此的专利知识产权及个人隐私。

  第六,秉持对等开放原则,建立双向合作商转模式。

  第七,建议加强双向技术合作及人才交流。分为以下七种做法:1.积极提倡文化创意产业合作示范城市,并在条件许可的城市建立台湾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或者是合作实验区,全力建设产业合作、人才开发、论坛活动、展示交易、理论研究五大平台,提高文化产业的实力。2.共同培养文化创意产业高级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加强两岸文化产业与高校的互动,建立产学研合作的机制。3.用台湾现有的创新、研发及技术优势与大陆充沛的人力资源结合,让两岸动画产业于全球供应链中占据重要的关键地位。4.在两岸设立原创、研发、运筹中心,设立高附加值作品,发展自有品牌产品。5.成立两岸动画制作推动委员会,提升动漫产业人力资源价值与优势,开拓海内外市场。6.进一步加强数字化,共同来创造数位或者数字出版的红利。7.为便利两岸文创人才的交流,应在人员往来方面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并降低双向通信费用。(中国台湾网 朱炼)

[责任编辑:孟雅诗]

涉台常识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