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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勇:旅居养老有利身心健康

2012-10-29 15:31 来源:民进中央宣传部 字号:     转发 打印

  细心的人会发现很多退休教师、公务员、军官、大学教授,还有一些退休的成功人士,不愿意成天呆在家里足不出户颐养天年,而是在严冬和酷夏到气候更适宜的城市休闲、疗养。地点的选择并不限于自己的常住地或家乡,他们考虑更多的要素是生活环境、地域气候、管理设施和医疗设施。人们给这些老人起了个很好听的名字:“候鸟老人”。我们把这种养老方式称为“旅居养老”。顾名思义,这种方式有旅游、居住、健康养生的内涵。

  老年人离开常住地,到气候更适宜的地点休闲疗养,旅游居住,是近来逐步兴起有利于中老年人身心健康的一种积极养老的方式。也是将养老、旅游、旅游房地产三个产业有机融合,通过网络连锁经营,以短期观光、居住访问、体验交流为核心,为中老年人提供专业化、全方位的养老服务产品。旅居养老的参与各方关注的关键词:生活环境、地域气候、管理设施、医疗设施、旅游资源。

  这种养老方式的出现是家庭养老功能外移,社会化养老的一种表现,是落实积极老龄化战略过程中的必然产物。老年人作为一个特殊的消费群体,有着特殊的需求,这种需求的满足是要借助市场来完成的。人口老龄化必然带来市场的变动,有需求就有市场,有市场,就会带动形成新的行业 ---旅居养老产业,也有人将它划归老年休闲旅游产业。属于旅游市场细分出来的行业。

  一、发展旅居养老的可行性

  这几年,在党和政府的引导下,我国老年旅居养老持续升温,逐渐已成时尚,呈现出非常好的发展势头。据国家旅游局统计2004年45-64岁离退休人员占出游者比例20.8%,其中56岁以上出境游的人数增长最快。预计到2020年老年出游人次将达到2.亿。老年旅游花费达到1142.6亿元。老年旅居养老市场前景非常可观。 每年冬天到三亚就有20多万北方中老年人。

  一是老年人数多。

  20011年底60岁以上老年人达到1.85亿, 2013年超过2亿,到本世纪中叶将达到4亿以上。而且低龄健康老年人占了70%以上。仅60—64岁就有4800多万。每年有800万人进入老年,这些老人都是旅居养老的目标人群。另外还有50—60岁的准老年人。

  二是有一定的经济实力。

  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具备了旅居养老的条件。2007年中国老龄科研中心调查显示,城市老年退休金由2000年到2006年平均增长了61.8%。城市老人中有42.8%的人拥有存款,每年老年人的退休金、再就业收入、子女亲朋的资助加在一起,可支配的收入多达8400亿。

  三是有强烈的意愿。

  老年人退休之后,时间充裕,有出去走一走、看一看的强烈愿望。不满足于走马观花式的旅游方式,希望较长时间逗留居住,深入体会和享受风俗文化和自然风光。我国城市老人独立居住比例高达49.7%,比2000年增加了14.6个百分点。过去“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正在改变,50.3%的老人不再愿意依靠子女养老。愿意入住养老机构的人达到16.1%。如此多的独居老人、空巢家庭对社会化服务的需求是相当可观的,老年人是潜在消费能力最强的社会群体之一。

  四是有基本条件。

  各地养老机构的数量及规模、服务水平及设施都有了显著的提高,能够为老年人提供较好的旅居养老服务。还有不同档次的渡假村、经济型酒店、家庭旅馆、飞速发展的信息技术和网络平台都为发展旅居养老提供了软硬件条件。

  五是国家开始重视。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专门列了一章,对发展老龄产业提出明确要求。2002年原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老龄委员会主任李岚清同志就把国家旅游局吸收为全国老龄委成员单位。这标志着老年旅游正式成为政府老龄工作的一部分。十二五期间要进一步加强老年旅游服务工作,这就从宏观层面上为老年旅居养老提供了宽松的发展空间和有利的社会环境。

  二、旅居养老的优势

  根据我的观察了解目前旅居养老的类型有:“探亲访友型”、 “休闲度假型”、“学习采风型”、“疗养保健型”、“购房养老型”等,这些都为新兴的老年旅居养老产业注入了活力。

  有益于身心健康

  从自然环境的角度看,“旅居养老”是符合老年人的生理健康需要的。选择自然环境比较优越的地区养老,同时还能旅游。可以使老年人摆脱嘈杂喧嚣的城市生活,享受清新的空气、纯净的水质、新鲜的食物、开阔的活动空间,在这样的环境中安享晚年生活,是有益于老年人的身心健康的;而南“飞”过冬,北“漂”避暑更是将一些可能导致病情加重的环境因素在不知不觉中克服了。

  能够丰富晚年生活

  老年人如果总待在家中看电视或读书看报纸,生活显得很单调,而有些子女也意识到了这一点,鼓励父母进行旅居养老,来丰富他们的晚年生活内容。

  生活在都市中的老年人由于活动范围的限制,很难找到年龄相仿、兴趣相似的好友,但当天南地北的老人都聚到同一个地域或同一个养老院(渡假村)时,在不断地了解接触后就有可能结识新的朋友,甚至成为莫逆之交。有的还可以再婚

  旅居养老不仅对老年人个人有许多好处,对于促进社会和谐也有良好的效应。新的环境,新的气息,新的朋友,不断刺激自己的老脑筋,老人也会变得乐观;跟子女分开一段时间,也会比往常亲热许多,对家庭和睦很有好处。另外,如果能让大城市内的老年人到周边城市居住或旅居异地,就会明显减轻大城市的人口压力,又能缓解中心城区的交通,降低青年人就业成本,促进代际和谐。

  三、发展旅居养老的制约因素

  1、医疗保险问题。

  我国现行的医疗保险制度是离退休人员必须在单位所在地社保机构指定的定点医院看病,否则不能报销。这对于离退休老年人随子女在异地养老形成了很大的障碍。有的地区养老金还不能异地领取。领取养老金的手续繁杂。

  三亚市已经与东北三省、山西、新疆、宁夏、广东、广西、天津等省市建立了医疗保险互转的协议。这是很好的开始。国家在十二五期间要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快实现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医疗费用异地就医结算。全面推进基本医疗费用即时结算,改革付费方式。

  2、安全问题。

  首先,老年人生病的风险相对较大,他们能否承受“旅居”这一过程,这是老年人及其子女们普遍担忧的问题。其次,老年人到了异地,可能不适应当地的生活环境、饮食习惯、天气环境的变化,有的甚至可能因此引发疾病或发生意外。这些安全问题都有可能在“旅居养老”过程中发生。

  3、个人情感问题

  “养老”不仅需要物质保障,还需要与家人的感情交流和精神慰藉。长期旅居养老在外地,将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家人、子女精神赡养义务的弱化。旅居养老的人远离了常住的社会环境,缺少了代际间交流和人文关怀,长期在这样的环境中生活,有可能影响到老年人的心理健康。

  旅居养老利大于弊

  总之、老年旅居养老尚处在自发的起步阶段,存在政策法规不够完善、适合老年人的旅居养老产品不够丰富,推广旅居养老,将面临医疗养老保险关系的迁移、配套设施建设、社会福利社会化扶持政策、专业人员的培训等一系列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不健全带来的考验。同时,鼓励老年人旅居养老,也会面临安全、交通的问题。

  但是,发展老年旅居养老已经逐渐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发展老年旅居养老不但可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老年人生活生命质量,对构建和谐社会有着现实意义,而且,发展老年旅居养老还可以促进社会服务业的发展、增进就业、拉动经济增长,是一举多得的好事情,前景乐观。 总的说来,旅居养老利大于弊。

  四、几点建议

  1、要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开发高品质的旅居养老产品

  目前有条件旅居养老的都是具有较高文化水准的退休人士。企业更多地要从战略上着眼,增强预见性。企业不仅要在确定市场营销策略时候考虑到老年人的购买力水平,还要研究现阶段老年人消费偏好、不同年龄段的自理能力、购买过程中的代际关系转换等,以便从中总结和分类出不同的老年人消费模式,制定相应的市场营销策略。在旅居地区、时间安排、收费标准、交通工具、饮食住宿、文化娱乐、健康管理等方面,都要考虑有品位老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细分市场,开发出特色产品,满足老年人的需求。确保老年人的安全、保健、开心,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企业的管理者和服务人员都要树立全心全意为老年人服务的思想,加强管理,强化服务,建立信誉和品牌。老年旅居品牌要体现与普通旅游产品的差异性,注重人文融入,避免疲劳式观光旅游对老人身体的伤害。老年人在选择产品或者服务时比较理智,会充分考虑品位高雅、舒适安全、经济合理、信誉可靠等多种因素,在旅居产品要有居家的感觉,有适合老人自助居住条件,具有私密性生活设施、设备齐全,合理实用,有利健康生活。

  概括说:自然环境和服务设施到位;健康管理到位;好的人文氛围;快乐健康是核心。

  2、培育市场引导消费。

  老年人是一个特殊的消费群体,不同年龄段的老年人在其购买力水平、消费习惯、消费偏好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不同,这本身就构成了一个规模庞大、结构多元、丰富多彩的老龄需求市场。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以及老年人口数量的增加,潜在老年市场将会越来越庞大,那么如何正确认识和开发潜在老年市场,使老年人的潜在需求变为现实消费,将是我国老年旅居养老产业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尤其是非常适合养生、老年人养老,夏季凉爽宜人,冬季温暖如春,拥有得天独厚气候资源优势的城市,如何抓住商机,开发休闲式旅居养老市场,应该特别引起业内人士的关注。

  我们要正确引导老年人的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帮助老年人投资健康。把健康人群带入老龄化社会,延长健康期,缩短带病期和伤残期,尽可能提高老年人的自理能力应该是我们的长期奋斗目标。聪明的人投资健康,糊涂的人透支健康。把生命的钥匙握在自己手中,从每个人的实际出发,通过科学的健康消费、储蓄和投资来充分保障健康、促进健康,一定会延年益寿。

  3、建议开办“以房养老”保险产品

  就是使老年人的房产既能正常生活居住、又能提前变现的一种保险产品。投保人以自己的住房作抵押,按月从保险公司领取现金支付晚年生活费或护理费直到身故。这种模式概括为“60岁前人养房,60岁后房养人”。 老年人没有后顾之忧,就敢于消费,乐于消费。

  美国110万老人、日本30%的老人,实现以房养老。而我国目前还没有真正实行。

  还可以换个思路:老人保留产权,使用权交给中介机构。老人拿着房租享受旅居养老服务。这个中介,不能是普通的房产中介,而应该有严格的政府监管背景,有公信力,让老人们放心的中介。

  作者简介:

  程勇 国际亚健康协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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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芮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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