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26 12:19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小 中 大 转发 打印
格物原是《大学》三纲八目之一,讲述心性修养的功夫,通向圣贤入德之门。历来学者对格物有许多不同的认知,而对“格”也互有不同的理解,异说繁多。现在归纳起来,主要有五说。郑玄(127—200)注云:“格,来也。物犹事也。其知于善深则来善物,其知于恶深则来恶物。言事缘人所好来也。”(983601b)《礼记注疏》。诸经引文参《十三经注疏附校勘记》,嘉庆二十年(1815)江西南昌府学开雕本,台北艺文印书馆1955年版。注用三组数字,前者为总页码,中间为原刻卷次,末为页码(再分a,b)。下文各经引文同。朱熹(1130—1200)云:“格,至也。物犹事也。穷至事物之理,欲其极处无不到也。”又补格物致知之义云:“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此谓物格,此谓知之至也。”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4、6页。王守仁(1472—1528)《大学问》云:“物者,事也。凡意之所发,必有其事,意所在之事,谓之物。格者正也,正其不正,以归于正之谓也。正其不正者,去恶之谓也。归于正者,为善之谓也。夫是之谓格。”又《传习录上》云:“意之所在便是物,如意在于事亲,即事亲便是一物;意在于事君,即事君便是一物;意在于仁民爱物,即仁民爱物便是一物;意在于视听言动,即事听言动便是一物。
所以某说无心外之理,无心外之物。”王守仁:《王文成公全书》,《四部丛刊初编》缩印明隆庆刊本,商务印书馆,第739、59页。以上是传统的三个最具权威的解释,“格”分别训“来也”“至也”“正也”诸义,而“物”则通训为“事也”。彼此修炼的功夫不同,成就的目标亦异。大抵郑玄说致知格物因果不分,而善恶因人之所好而来,格物也就没有着力的地方了。朱熹之说易为人所接受,但他的解释偏离文本,要加上“穷其理”才能补足意义,主要是宣扬努力求知的理念,表现科学精神。王守仁“致良知”之说最能激动人心,直探心性本体,重视道德自觉,在行为上一一求正,自是圣贤最高的生命境界,但却不是一般凡夫俗子所能明白。王拯(1815—1876)列出了几个不同的训释,其一曰:“格者,梮也。梮有天地,所以推阴阳,占吉凶也。则格之义不可推乎。”王拯:《大学格物解》,《龙壁山房文集》卷一。转引自张维、梁扬:《岭西五大家研究》,江苏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第208页。
梮是古代一种占时日的器具,引申有“推”义以至于阴阳吉凶、鬼神人事,带有神秘色彩,可能更显精微了。刘殿爵教授通过古籍的英译,引用《尚书?大诰》“矧曰其有能格知天命”为证,指出格物有“审查、透视,意谓理解世界的各种物象”的确解。刘教授又引《庄子?天下》云:“君子不为苛察,不以身假物,以为无益于天下者明之不如已也。”认为“假”与“格”相通,“假物”即“格物”。又引《孟子?离娄下》“舜明于庶物,察于人伦”为例,认为“明”与“察”差不多是同义词,可以构成“格物”这个术语最理想的注释,训为“严密地考察事物”。刘殿爵:《释“格物”》,《采掇英华——刘殿爵教授论著中译集》,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91—194页。这是最贴近原文的训解。其他各家加入了很多主观的愿望和解说,都只能说是引申义了。
易学源出于伏羲,画卦观象,经天纬地,包笼万物,演为《周易》,抉发精微,至为神妙。一说《连山》亦出伏羲。《周礼?春官?大卜》云:“掌三易之灋,一曰《连山》,二曰《归藏》,三曰《周易》。”郑玄注引杜子春云:“连山,宓戏。归藏,黄帝。”贾公彦疏引《郑志》答赵商云:“非无明文,改之无据,且从子春,近师皆以为夏殷也。”(3702411b)孙诒让(1848—1908)《周礼正义》云:“盖子春之意宓戏、黄帝造其名,夏殷因其名以作《易》,故郑云改之无据。”孙诒让撰,王文锦、陈玉霞点校:《周礼正义》,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1930页。《隋书?经籍志》云:“昔宓羲氏始画八卦,因而重之,为六十四卦。及乎三代,实为三易,夏曰《连山》,殷曰《归藏》,周文王作卦辞,谓之《周易》。”魏征、令狐德棻等撰:《隋书?经籍志一》,中华书局1973年版,第912页。说明《连山》与《周易》的传承关系,则三易相承,可能皆源出于伏羲,而各有所损益也。陆德明(555—627)《经典释文?序录》论次第亦云:“《周易》,虽文起周代,而卦肇伏羲,既处名教之初,故《易》为七经之首。《周礼》有三易,《连山》久亡,《归藏》不行于世,故不详录。”邓仕梁、黄坤尧编:《新校索引经典释文》,台北学海出版社1988年版,第3页。可见伏羲的易卦是文明的肇端,而《周易》更成为群经之首了。
伏羲始画八卦,因而重之为六十四,通过观察自然,创制出一套数码符号,用来范围天地万物的诸般现象,效用弘大。《周易?系辞下》云:“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作结绳而为罔罟,以佃以渔,盖取诸离。”(1668b4)《新校索引经典释文》。注用三组数字,前者为总页码,中间为原刻页码(再分a,b),末为原刻行数。通志堂本同。三“观”足以呈现伏羲“严密地考察事物”的眼光和睿智,自然更是一种科学精神了。伏羲从离卦的爻象悟出结绳造网罟,捕渔打猎,使民生有保障。其后神农从益、噬嗑二卦学得打造农具促进生产及以物易物互通有无的道理。黄帝、尧、舜继起,又从乾、坤、涣、随、豫、小过、睽、大壮诸卦中创制出各式的工具,建设社会文明,改善生活的素质,明白“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的道理,达至“垂衣裳而天下治”的伟大理念。《系辞上》云:“是故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156728b)伏羲的易理建基于对物象、事物的认知和了解,进而用来解释天道和人事,以至万化之几,通乎神明之德,探本寻源,自然有一个发展的过程。熊十力(1885—1968)《原儒》论云:“易学始于羲皇之八卦,为中国学术思想之大源。孔子以前之《易》大概为术数与哲理二者交杂之仓库。文王羑里演《易》不必无此事,但其辞必以宗教思想为主,否则孔子何须作《易》。”又注云:“汉人谓文王重卦,此不可信。八卦演为六十四乃自然之序,自是伏羲一气呵成,文王盖有说《易》之辞耳。辞者文辞。”熊十力:《原儒》,见《熊十力卷》,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第358页。由此可见,伏羲的易理始于辨识自然物象,文王演易发明天道和宗教,而孔子继起,创制出天人不二、心物不二、体用不二、内圣外王的安心立命之道,使易道贴近平常生活,切实可行,显出伦常日用的功效,同时也就构成中华文化博大圆融的思想体系了。
《周易·系辞上》云:“子曰:夫《易》何为者也?夫《易》开物成务,冒天下之道,如斯而已者也。”(155726b)又曰:“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曲成万物而不遗。”(147710b)又曰:“备物致用,立成器以为天下利,莫大乎圣人。”(157729b)又曰:“富有之谓大业,日新之谓盛德。”(149713a)由此可见,易理的基础一直围绕着“开物成务”“曲成万物”“备物致用”等观念,考察万物,精研万物,从而达至“冒天下之道”“范围天地之化”“以为天下利”的目标。善用自然,造福社会民生,并借此而推于至隐,发挥科学精神,日新又新。此外,我们也可以透过六十四卦的卦辞、爻辞来考察易学所反映的具体的生活质感以及复杂的天时人事的变化,创造出富有日新的盛德大业了。《系辞上》又云:“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158731a)“道”与“器”代表易学中两个不同的认知层次,表面上彼此对立,却也具有相互依存的密切关系,“器”中有“道”,当然更不能舍“器”明“道”了。
《序卦》跟格物的关系看来也很密切。《序卦》分为上下两篇,解释易卦的次序,说明事物变化之道,相反相成,亦破亦立,具有朴素的辩证唯物思想。上篇三十卦,开篇缺乾、坤二卦,以“天地”代之。下篇三十四卦,原缺咸卦,则以“夫妇”之道代之。上篇屯、蒙、需、履、否、同人、大有、观、贲、复、颐、坎十二卦,下篇遯、大壮、晋、解、萃、鼎、艮、渐、节、既济、未济十一卦言之有“物”,其他各卦虽然没有采用“物”之一词,只是行文承上省略,按文本也当是以“物”为喻的。上篇刻画各种物态的转化,下篇多述人事现象。上篇云:
有天地,然后万物生焉。盈天地之间者唯万物,故受之以屯。屯者,盈也。屯者,物之始生也,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蒙者,蒙也,物之穉也。物穉不可不养也,故受之以需。需者,饮食之道也。饮食必有讼,故受之以讼。讼必有众起,故受之以师。师者,众也。众必有所比,故受之以比。比者,比也。比必有所畜,故受之以小畜。物畜然后有礼,故受之以履。履而泰,然后安,故受之以泰。泰者,通也。物不可以终通,故受之以否。物不可以终否,故受之以同人。与人同者,物必归焉,故受之以大有。有大者不可以盈,故受之以谦。有大而能谦,必豫。故受之以豫。豫必有随,故受之以随。以喜随人者,必有事,故受之以蛊。蛊者,事也。有事而后可大,故受之以临。临者,大也。物大然后可观,故受之以观。可观而后有所合,故受之以噬嗑。嗑者,合也。物不可以苟合而已。故受之以贲。贲者,饰也。致饰然后亨,则尽矣,故受之以剥。剥者,剥也。物不可以终尽,剥穷上反下,故受之以复。复则不妄矣,故受之以无妄。有无妄,然后可畜,故受之以大畜。物畜而后可养,故受之以颐。颐者,养也。不养则不可动,故受之以大过。物不可以终过,故受之以坎。坎者,陷也。陷必有所丽,故受之以离。离者,丽也。
下篇云:
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夫妇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恒。恒者,久也。物不可以久居其所,故受之以遯。遯者,退也。物不可以终遯,故受之以大壮。物不可以终壮,故受之以晋。晋者,进也。进必有所伤,故受之以明夷。夷者,伤也。伤于外者,必反其家,故受之以家人。家道穷必乖,故受之以睽。睽者,乖也。乖必有难,故受之以蹇。蹇者,难也。物不可以终难,故受之以解。解者,缓也。缓必有所失,故受之以损。损而不已必益,故受之以益。益而不已必决,故受之以夬。夬者,决也。决必有遇,故受之以姤。姤者,遇也。物相遇而后聚,故受之以萃。萃者,聚也。聚而上者谓之升,故受之以升。升而不已必困,故受之以困。困乎上者必反下,故受之以井。井道不可不革,故受之以革。革物者莫若鼎,故受之以鼎。主器者莫若长子,故受之以震。震者,动也。物不可以终动,止之,故受之以艮。艮者,止也。物不可以终止,故受之以渐。渐者,进也。进必有所归,故受之以归妹。得其所归者必大,故受之以丰。丰者,大也。穷大者必失其居,故受之以旅。旅而无所容,故受之以巽。巽者,入也。入而后说之,故受之以兑。兑者,说也。说而后散之,故受之以涣。涣者,离也。物不可以终离,故受之以节。节而信之,故受之以中孚。有其信者必行之,故受之以小过。有过物者必济,故受之以既济。物不可穷也,故受之以未济终焉。(187911a)
孔颖达(574—648)《周易正义》疏云:“《序卦》者,文王既繇六十四卦,分为上下二篇。其先后之次,其理不见,故孔子就上下二经,各序其相次之义,故谓之《序卦》焉。其周氏就《序卦》以六门往摄,第一天道门,第二人事门,第三相因门,第四相反门,第五相须门,第六相病门……韩康伯云:‘《序卦》之所明,非易之缊也。盖因卦之次,托象以明义。’……故不用周氏之义。”文中周氏或指周弘正(496—574),周氏将《说卦》的物象及世相分为六项,其实两两相对,简言之则为天人、相因相反、相须相病三大项。高亨(1900—1986)揭出《序卦》两事:“其一,《序卦》作者与《彖传》《象传》作者当是三人。其二,《序卦》中含有古朴而简单之辩证法因素。认为客观事物总是运动变化,有时向正面发展,有时向反面转化……此种观点,研究先秦思想史,宜予以注意。惟其所论甚为简单,均近于概念化,且有牵强之言,不可予以过高之评价。”高亨著:《周易大传今注》,齐鲁书社1979年版,第642页。徐志锐云:“由于《序卦传》是晚出的作品,作者借助于已有的经传文字或取卦象,或取卦理卦义,用以偏概全的方式引申附会,按照对立统一的思想试图将六十四卦建立起因果连续性的链条,从而以寄托自己的哲学观点和政治观点。”徐志锐著:《周易大传新注》,齐鲁书社1986年版,第535页。
《序卦》说明各种物象及人事的转化,可能有些主观,在施行之中往往有不同的认知和解释,但用的却是相生相克的原则,自然也符合易理的变通之道,可与《大学》格物之说相参。《大学》格物可以增进知识,也可以修养德性,互不矛盾,也不见得有所排斥。而《序卦》显然是想透过各种物象的转变来表现天时人事的架构,不但穷探世间事物的变化之道,同时也指出了面对纷繁的世相,强调个人的修养,进退有节,显出理性,自然也见出自觉的努力了。德性修养倘不以世情事相为关注对象,则入德之学云云,必蹈虚妄。
熊十力《原儒》云:“复,小而辨于物。”注曰:“复卦孤阳在群阴之下,故说为小。易道包通万有,其取义不拘一端,故圣人于复卦特示格物学之方法,曰小辨于物。小辨者,分析术也。物理繁赜至极,非分析则难察其同中之异、异中之同……分析术乃格物学之利器。自汉以下,二千数百年间,格物学废,而儒生不知有小辨术,亦可曰小辨术绝,故格物学亡。”熊十力:《熊十力卷》,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第235页。“复,而辨于物”一句出自《周易?系辞下》(173817b)。解释复卦“辨于物”的精义,其实也是易理之常,如果推求太过,引出格物学、小辨术等,可能有所附会,而为《周易》披上另一层神秘的外衣了。
易学通于天人之际,广大渊微。本文探明伏羲创建易学,其实就是从格物开始,面对各种自然人事的现象,经过归纳和分析而成。当然,这里还得承认圣人天生的睿智和博大的襟怀,必然远超于常人之上,自是不学而能的。不过,圣人还有他独具的眼光及细致的观察过程,《系辞上》云:“易与天地准,故能弥纶天地之道。仰以观于天文,俯以察于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原始反终,故知死生之说。精气为物,游魂为变,是故知鬼神之情状。”(14779a)这一段引文跟上文“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过程相近,但上文着重“格物”,而此段则偏重“致知”了。经过观天文察地理之后,而知幽明之故、死生之说,以至鬼神的情状,由“观察”而“知”,直探渊微,可能就是“致知在格物”一句的最佳注释了。伏羲以后,易学的发展多途。《周易》乃“五经”之原,自为儒学的经典,尤重心性之学。《周易》亦为玄学,位居三玄之首,通于《老》《庄》。熊十力《原儒》引《庄子?天下篇》云:“以本为精,以物为粗,以有积为不足,澹然独与神明居。建之以常无有,主之以太一,以濡弱谦下为表,以空虚不毀万物为实。”逐句加以解释,殆皆通于易理。熊十力论云:“道家之学本出于孔子《易经》。道家言道,言阴阳变化,明明自《易》出。”熊十力:《熊十力卷》,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第137—146页。“道”即“太极”“太一”。新出土文献《太一生水》云:“大一生水,水反辅大一,是以成天。天反辅大一,是以成地。天地〔复相辅〕也,是以成神明。神明复相辅也,是以成阴阳。阴阳复相辅也,是以成四时。四时复〔相〕辅也,是以成寒热。寒热复相辅也,是以成湿燥。湿燥复相辅也,成岁而止。”见李零:《郭店楚简校读记》,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2页。可见儒道一源,皆通于易学。其实易理存于数中,井然有序,万化森然,最能表现科学精神。此外卜筮术数之为用,通于天人之间不同的领域,要之仍是以格物为依归,铸就继起的不朽的生命。熊十力《读经示要》云:“六经之道,以尽性为极则,其功固在反己,以视西洋学术,根本自异。然经学并不主绝物反知,故《大学》总括六经旨要,而注重格物。则虽以涵养本体为宗极,而于发展人类之理性或知识,固未尝忽视也。经学毕竟可以融摄科学,元不相忤。人类如只注重科学知识,而不求尽性,则将丧其生命,而有礼经所谓人化物之叹。此人生之至不幸也。”熊十力:《读经示要》卷一,台北广文书局1970年版,第109页。
格物与易理原属两项不同的课题,本文将两者合起来一起考察,相互补足,可以看出两者密切的关系,甚至发生微妙的化学作用,产生新的观感。我们认为格物就是“严密地考察事物”,朱熹的“即物穷理”说和王阳明的“致良知”其实是可以互相包容的,道德自觉并不排斥知识,而知识更可以提升道德自觉的深度和广度,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伏羲观察天地,顺应自然,始画八卦,重之为六十四,这是文化史上最伟大的发明、举世独一无二的成就。伏羲的原始易学就是格物的最佳例证。后人从这一堆神奇的符号中,探寻易学的无穷意蕴,代有佳制。文王从易学中悟出殷周革命,明示天命攸归。而孔子鉴往知来,注重心性修养。老、庄用来解释天道,竟然若合符节。易学之用大弘,同时更显出思想的深度。战国两汉的儒生神化易学,除施用于卜筮之外,更创出象数之学。本文主要揭示伏羲的易学与后代明显不同之处,偏重格物及直观,《系辞上》及《序卦》都有很多例证,可以清楚地说明问题。至于“复,小而辨于物”一句可能只是一般的格辨的功夫,不一定要达到格物学的层次。本文期望可以将古老的易学化为具体的科学和智慧,促进传统经学及中华文明的现代化进程。 (作者任职于香港中文大学中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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