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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卜五:汉代春秋大一统精神的现代意义探析

2012-10-26 12:10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华民族融合与发展的精神,从古至今都是不断的在滋长和发酵当中。从民族历史的发展里,更能看出中华民族坚韧刚毅的民族性、宽柔包容的华夏胸襟及博大精深的礼乐教化制度。 

  周朝将礼乐教化施行于政治之中,缔造了“礼仪之邦”的中华文化,春秋之时,孔子倡“仁道”而复“礼乐”,建立了儒家“一贯”的思想。秦朝时采用了法家的思维方式,创造了统一的秦帝国,秦朝施行法家思维获得了相当的成效,秦朝欲求“以吏为师”思想的统一策略,虽为时短暂,确也树立了师法的风格。秦末汉初时期的文化思维,已显各家杂融运用的方式,而趋向于杂家化,这种杂融的趋势从战国晚期的荀子、韩非子就已经开始,有些学者视其为“儒家的法家化”时期。 

  然而,秦朝采用法家施政,却造成了国祚短暂的下场。因此,汉代的君臣都以秦用法家而亡为训诫,极力摒斥秦朝施行法家的暴政行为。所以在汉朝初期,法家的思维在台面上受到相当大的压抑。但是,法家“以名责实、尊君卑臣、崇上抑下”主张,以国君立场作为思考与设计的制度,不但能符合国君掌握权威的实践,也能达到统御天下的效能,对国君而言有不可抹杀的价值。因此,汉初君臣虽在言词上极力排斥法家严苛政令之非,但在立论与政治制度上,却暗地里对法家思维多所潜用。 

  阴阳家的思维可谓源远流长,阴阳与五行的概念,原是先民对自然环境的初步认知与解释,后来经过战国晚期驺衍的提升运用,转化改造成对政权转移的解释,这种“五德终始”的解释,增强了君权神授的合理性,对国君的权威及政权更替的合法性,提供理论上的依据,其影响中国政权思维,相当深远。而阴阳五行学说对自然与人事提供了一套以简御繁的解释方式,对政治统御也能伴随着阴阳五行学说相互呼应。再者,方士对长生不老的诉求,也极易打动拥有至高无上权力的国君之心。虽然,阴阳家的思维以现今科学论证而言,似乎是荒诞不经,但它却能弥漫于秦汉之间,成为当时的显学,乃至于民间流传迄今而不缀,实有不可小觎的魅力存在。 

  汉朝初立之时主要的施政方向,是儒家与道家思维的角逐,由于长久的战乱,经济的破坏,人口的流失,人民极企休养生息。当时之人对秦法严苛的怨拒,战乱所带来的惶恐与性命瞬息的不测,形成人们对生命的“淡漠”与“企盼”,使社会上弥漫着一股方士的生死之说,加诸汉皇室对“无为而治”的喜爱,“黄老之术”的思维在政治上占据上风,也成为汉初的思维的主流。然而,此时的“黄老之术”,已经不是先秦道家的面貌,而是杂融了法家刑名之学的统治之术。 

  经过汉初施行与民“休养生息”的措施,采用“黄老之术”为施政方针,当时的文化思维空间就较为宽阔,使得先秦诸子思潮再度复苏,《吕氏春秋》、《淮南子》等书,都是显现此一时期的学术现象。而在国君力求图治及国家的统一上,逐渐走向汉文帝、汉武帝初期的“儒家的杂家化”现象。 

  汉初以来,儒家与道家思维的角逐,延续到汉文帝、汉武初期的“儒家的杂家化”期间,儒家虽然都屈居下风,但儒者仍然努力不辍,为两汉独尊儒术的局面,奠定下厚实的基础,方能造就董仲舒将社会上盛行的阴阳五行“金木水火土”相生相胜之学说,杂揉入儒家“仁义礼智信”之中与之相接合,让已在汉初受到黄老之术排挤的儒学瓶颈,能起死回生,使儒学能再独领政治的主导风骚。董仲舒将“阴阳家的儒家化”开创了汉代新儒学的局面,其实这才是董仲舒最大的成就。 

  中国最能展现融会“大一统”精神的典籍,莫过于《春秋》一经,董仲舒正是将《春秋》学推演成两汉显学的舵手,本文对汉代《春秋》“大一统”精神的时代意义作探析,旨在(1)阐明中华文化博大精深的“大一统”精神,(2)亦在阐扬读书人面对时代使命的自觉,与读书人能粹取出先民文化智慧的精髓,突破时代环境的瓶颈,创造具有现代意义的新文化,(3)对立足于现今社会,如何引领国人迈向新世纪,如何向全世界的民众,宏扬中华优良传统文化的几项作法,方不愧作为一位现代读书人当有的使命。 

  一、大一统 

  公羊家讲究微言大义。因此,在尚未讨论“大一统”之前,首先须分辨“一统”与“统一”的不同,才能有助于认知公羊家所谓的“大一统”主张。所谓一统者,以天下为家,世界大同为目标;以德行仁政之王道为理想,将之普施于天下,即为“一统”的表现。然则一统须以统一为“辅”,也就是说,“反正”须以“拨乱”为始,以行“一统”天下的“王道”;而“统一”,乃是约束力的象征,以强力整肃天下于一,如秦朝的并吞六国,即为“统一”的“霸道”结果。“一统”与“统一”既有“王道”与“霸道”的分别。《公羊传》特别推崇王道的展现,将“统一”实寓于“一统”之下,确立明白“正”“辅”之道也。今所谓“两岸一统”是“统”于文化、习俗、区域、文字、语言、血缘。传统之“统”,重“统”而辅以“一”;重“一统”而辅以“统一”;重“中华大一统”而不重“统一大中华”,实为整乱趋合的最佳途径。中国之大、之多、之杂,言“一”实难,言“统”则“合”,“合”则“和”也,“和”则“融”,“融”则“不分”,“不分”则无法“割离”,此即“和为贵”的“中华大一统”精神。 

  (一) 重“一统” 

  《孟子》梁襄王问孟子:“天下恶乎定?”孟子对曰:“定于一”,“孰能一之?”,“不嗜杀人者能一之”,看来“一统”已被孟子看成是解决战国社会动乱问题的唯一途径。《荀子》说:能够“法先王,统礼义,一制度,以浅持博,以古持今,以一持万”是“大儒”的胸襟气度与作为,国君能“用大儒,则百里之地久而后三年,天下为一,诸侯为臣”。又曰:“君者,国之隆也……隆一而治,二而乱。自古及今,未有二隆争重而能长久者。”这都是孟子与荀子很明显的“一统”思想。 

  (二) 言人心之所“同然”者 

  中国最能展现“大一统”精神的典籍,莫过于《春秋》一经。《春秋》最重视王道的教化,《春秋》认为王者欲治理天下,必须从邻近开始。董仲舒《春秋繁露?观德》云:“德等也,则先亲亲,鲁十二公等也,而定、哀最尊……亲等,从近者始。”本文所引董仲舒《春秋繁露》之文字、页码,皆以赖炎元《春秋繁露今注今译》,台北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本为主。(页246),由邻近而及远,从亲亲以及外疏,是《春秋》之义,因此首先当明了内外的分别。 

  何休《春秋经传公羊解诂》将“异内外”与“张三世”相结合;“张三世”为《春秋》拨乱反正的阶段性及时间性;“异内外”则为其施行的步骤与方法。“异内外”者,成公十五年《公羊传》云:“《春秋》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王者欲一乎天下,曷为以外内之辞言之?自近者始也”。何休《春秋经传公羊解诂》曰:“内其国,假鲁以为京师也;诸夏,外王诸侯也”本文所引之《春秋经》、《公羊传》、《春秋经传公羊解诂》,皆以艺文出版社《十三经注疏》本为主,故仅在引文之后注录页码,以下皆同。(卷十八,页7)。 

  董仲舒《春秋繁露?王道》云:“亲近以来远,故未有不先近而致远者也。故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言自近者始也”(页98),董、何的说法都是依照《公羊传》的意思而来的。然而《春秋》所谓“其国”、“诸夏”、“夷狄”是指什么而言呢?董仲舒《春秋繁露?竹林》云:“故《春秋》之于偏战也,引之鲁,则谓之外,引之夷狄,则谓之内。”(页34),成公十五年何休《春秋经传公羊解诂》亦云:“内其国者,假鲁以为京师也。诸夏、外王诸侯也。”(卷十八,页7),是知“其国”是指鲁国。诸夏,是指鲁国以外的中国域内诸国。而中国与诸夏的区别在哪些地方?宣公十五年何休《春秋经传公羊解诂》云:“疾夷狄之俗,而去离之,故称子,未能与中国合同礼义,相亲比也,故犹系赤狄”(卷十六,页13),要明了中国与夷狄的区别,在于该国是否“明礼义”,而不是在于种族的差异来区分。因此董仲舒《春秋繁露?竹林》云:“《春秋》之常辞也,不予夷狄而予中国为礼,至邲之战,偏然反之,何也?曰:《春秋》无通辞,从变而移,今晋变而为夷狄,楚变而为君子,故移其辞,以从其事”(页33),晋本为中国,变而成夷狄,楚本为夷狄,变而为君子,可见其为中国或为夷狄的分别,全在于能否遵行礼义的教化。如果不明了这种旨意,而光提倡《春秋》攘夷的论调,只会严格画分华夷的界线,那里是《春秋》大义的所在呢! 

  何休认为《春秋》王鲁,是以鲁为内,则诸夏为外;以诸夏为内,则夷狄为外,这是《春秋》所以异内外的宗旨。何休诂训《公羊传》,便是以着“张三世”,“异内外”,来通贯《春秋》经义,以作为其拨乱致治的方法。 

  二、夷夏之别 

  明白了《春秋》“张三世”的用意及“异内外”的差异,然而整治内外的方法又当何如?隐公十有一年春,《春秋经》云:“滕侯、薛侯来朝”。《公羊传》曰:“其言朝何?诸侯来曰朝,大夫来曰聘。”何休《春秋经传公羊解诂》云:“传言来者,解内外也。春秋王鲁,王者无朝诸侯之义,故内适外言如,外适内言朝聘,所以别外尊内也”(卷三,页16),董仲舒《春秋繁露?王道》云:“诸侯来朝者得褒,邾娄仪父称字,滕薛称侯,荆得人,介葛卢得名,内出言如,诸侯来曰朝,大夫来曰聘,王道之意也”(页99),董仲舒就诸侯朝鲁则得褒,来申述王鲁的意义,何休则依据《春秋》王鲁的准则,因此用朝聘来记载,对内外则异辞加以分别,都是用以表明尊内别外的旨意。 

  《春秋》王鲁,以鲁为天下化首,尊鲁所以治诸夏,尊诸夏所以治夷狄。隐公十年《公羊传》云:“春秋录内而略外,于外大恶书,小恶不书;于内大恶讳,小恶书”,何休《春秋经传公羊解诂》曰: 

  于内大恶讳,于外大恶书者,明王者起,当先自正,内无大恶,然后乃可治诸夏大恶,因见臣子之义,当先为君父讳大恶也。内小恶书,外小恶不书者,内有小恶,适可治诸夏大恶,未可治诸夏小恶,明当先自正,然后正人,小恶不讳者,罪薄耻轻。(卷三,页15) 

  闵公元年《公羊传》云:“《春秋》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卷九,页14),《春秋》所以内讳大恶的原因,是尊内的用义,因此王者必先躬身自正,使内无大恶,然后方可以正诸夏的大恶。何休此注是就所传闻世而言的;根据这种说法,则是在所闻世的时代,华夏诸国必须先自躬正,然后才可以去正夷狄。可见春秋所倡导的“仁义”之法,是要先明白什么是仁义,才能够了解“异内外”的道理,何休的这种说法与董仲舒相同。至于“异内外”与“张三世”的关系密切,隐公元年何休《春秋经传公羊解诂》讨论道: 

  于传闻之世,见治于衰乱之中,用心尚粗粗,故内其国而外诸夏,先详内而后治外……于所闻之世,见治升平,内诸夏而外夷狄……至所见之世,着治太平,夷狄进至于爵,天下远近大小若一,用心尤深而详(卷一,页23) 

  何休认为在衰乱的时代,必须先内治然后才能及于外,而所谓内其国而外诸夏者,是除了鲁国之外,诸夏也是被摈斥的;到了升平的时代,王化偏及中国,而所谓内诸夏而外夷狄者,只有夷狄是被摈斥的;进而到了太平的时代,夷狄也被王化了,则远近大小若一,中国与夷狄无别,世界臻至于大同。《公羊传》阐扬自近而远关系,是指王化自近及远,先由其国而至诸夏,进而达夷狄,使天下渐进于大同,这是公羊家所认为的孔子终极理想。 

  三、内其国外诸夏 

  在所传闻世的时代里,政治起于衰乱当中,先以安内为要务,能躬身自正然后才能正人,能使国内安稳然后才有能力治外,因此以鲁国为王化的首要,作为推行治道的开端。隐公二年《春秋经传公羊解诂》云: 

  (经:春,公会戎于潜。)所传闻之世,外离会不书,书内离会者,春秋王鲁,明当先自详正,躬自厚而薄责于人,故略外也。(卷二,页1) 

  何休认为《春秋》以鲁国是王道的所在,因此在所传闻世的时代中,“当先自详正,躬自厚而薄责于人”,来作为诸夏的榜样,所以在传闻世时,其记事以国内为要。董仲舒《春秋繁录?仁义法》云: 

  春秋之所治,人与我也,所以治人与我者,仁与义也,以仁安人,以义正我……是故春秋为仁义法,仁之法在爱人,不在爱我,义之法在正我,不在正人,我不自正,虽能正人,弗予为义;人不被其爱,虽厚至爱,不予为仁。昔者,晋灵公杀膳宰以淑饮食,弹大人以娱其意,非不厚自爱也,然而不得为淑人者,不爱人也……仁者,爱人之名也……故救害而先,知之明也,公之所恤远,而春秋美之,详其美恤远之意,则天地之间,然后快其仁矣,非三王之德,选贤之精,孰能如此……昔者,楚灵王讨陈蔡之贼,齐桓公执袁涛涂之罪,非不能正人也,然而春秋弗予,不得为义者,我不正也。阖庐能正楚蔡之难矣,而春秋夺之义辞,以其身不正也。潞子之于诸侯,无所能正,春秋予之有义,其身正也,故曰:“义在正我,不在正人”,此其法也……君子求仁义之别,以纪人我之间,然后辨乎内外之分,而着于顺逆之处也,是故内治反理以正身,据礼以劝福,外治推恩以广施,宽制以容众……春秋刺上之过,而矜下之苦,小恶在外弗举,在我书而诽之,凡此六者,以仁治人,义治我,躬自厚而薄责于外,此之谓也。(页225—226)  

[责任编辑:张瑞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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