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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焕亭:关于秦汉文化及其当代意义的几点思考

2012-10-26 12:02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无论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还是从精神文明的层面来说,秦汉文化在中国历史上都占有重要的地位。这不仅是因为秦汉王朝政治制度、行政体制和文化机制对于两千多年封建社会有着原创的性质,而且因为秦汉时代提供了中国多民族统一国家的范式,其所创造的人文精神已经成为中华文化宝库中其华灼灼的炼蜜和结晶。本文试图对秦汉文化的几个争论问题及其当代意义做初步的探索和思考,以就教于致力于秦汉文化研究的专家。 

  一 

  说到秦汉文化,很自然地牵扯到对于秦统一中国和汉王朝追求意识形态“大一统”的理性认知问题。笔者注意到,海峡对岸学人对于这两件影响到中国封建社会两千多年的史实有着不尽相同的解读和评价。有学者以为,秦统一的历史进程与汉王朝的“大一统”是有区别的。前者伴随着血与火的战争,而后者更注重于一种文化的认同;前者的价值目标在于“一”,后者的文化选择在于“统”。然而,只要我们以“和”、“合”精神检索与秦汉“统一”和“一统”相伴随的种种文化现象,就不难看出,“一”是“统”的前提和基础,而“统”是“一”在意识形态层面的折射和反映。离开了“一”,“统”也就无从谈起。 

  在中国思想文化史上,“一”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范畴,他几乎贯穿在儒、道、法、墨等先秦各派学说中。老子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①儒家经典《礼记?礼运》篇说:“夫一者,谓天地未分之混沌元气也。”用了这种宇宙观来诠释世界,使得中国古代的文化人把秩序和圆满作为最高的价值选择。因此,面对战国以来封建割据的局面,各派学说不约而同地提出了“一”的命题。墨家试图从追究战乱的原因入手,寻找稳定的对策,认为“兼相爱则治,交相恶则乱”。而以老庄为代表的道家学派,虽然看到在封建割据的条件下,人的道德失落,国家政治混乱,因而提出了“同”的概念,但是,他们所主张的“同”,却是人“同与禽兽居,族与万物并”的所谓“至德之世”②,把“同”建立在“无知”、“无欲”的基础上。对统一的历史趋势看得比较清楚而且具有明确的纲领和目标的要数孟子。他去见梁惠王,梁惠王说,先生能不能告诉我,天下怎么才能实现稳定呢?孟子很明确地回答:“定于一”③,孟子说,天下盼望统一,就好像八月的禾苗盼望一场透雨一样。与此同时,儒家思想的集大成者荀子则提出了“隆一而治”④的思想。 

  思想家命题,政治家破题,这是被历史一再证明了的规律。这么多文化人把目光聚焦在“一”上,这本身就是融合与整合的结果。秦始皇无疑是这一历史潮流的顺应者。可以设想,如果不结束先秦时期诸侯异政的封建割据局面,如果秦始皇不去开创性地建立统一的多民族的封建中央集权国家,不去构建以“郡县制”为框架,以“县”、“乡”、“里”地方基层政权为基础的单一政体,“车同轨”、“书同文”、统一度、量、衡就很难成为现实。至于说到战争,作为政治的最高表现形式,往往处于与文化人善良的愿望逆转的态势。孟子津津乐道于“不嗜杀人者能一之”⑤,然而,每日映入他眼帘的却是“争城以战,杀人盈城;争地以战,杀人盈野”⑥。墨家倡导“非攻”,然而,他不能解决“大夫之乱家,诸侯之攻国”⑦的现实问题。因此,秦始皇所发动和主持的统一战争,是中国封建社会实现伟大历史转变的必由之路,秦始皇的伟大功绩就在于以“一”为“统”创造了环境和条件。秦人在实现统一的 

  历史进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士不产于秦 

  ①《老子》。 

  ②《庄子?马蹄》。 

  ③⑤《孟子?梁惠王上》。 

  ④《荀子?王制》。 

  ⑥《孟子?离娄上》。 

  ⑦《墨子?非攻下》。 

  而愿忠者众”的开放意识;“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史记?李斯列传》。的文化包容胸怀;“像天法地”的生态意识,构成了秦人以“和”、“合”为内涵的人文精神。秦人对于“和”、“合”文化的实践远远地超越了“百家争鸣”、思想十分活跃的山东诸国。从秦孝公定都时起,咸阳就是诸子百家思想交锋的舞台。在秦昭王时,曾经出现了“纳六国之士”的浓郁氛围;至于秦始皇,他并不以政治上的专制主义而封闭文化人的言路,当时在他的周围有博士七十多人,诸生数千人。在事关统一和建国体制等重大问题上,他都十分注意听取博士包括儒生的意见。因此,在咸阳作为秦首都的144年中,除了法家的显赫地位外,儒家大师荀况、墨家钜子腹、田鸠、纵横家张仪、苏秦等都在秦昭王、秦惠文王时期与秦国的最高统治者讨论过学问,受到很高的礼遇。更不用说,在秦始皇执政时期,相国吕不韦召集六国学子,编撰《吕氏春秋》,兼采各家学说,开了秦国学术的新风。有谁能否认统一文字和度、量、衡,统一交通不是对中华传统文化的整合与提升呢? 

  相反,汉王朝正是由于对“郡县制”的颠覆而导致了汉武帝曾经十分热心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失去了现实实现的基础,使董仲舒所期待的文化“大一统”成为一个空洞的口号。汉武帝在中央推崇儒术,而淮南王刘安在他的辖域内大搞独立王国,编纂《淮南鸿烈》、私铸钱币。这就充分说明,“一”是统的前提和基础,文化的认同只有在维护国家统一中才能真正体现出它的历史和现实价值。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我们当然没有理由把今天两岸的格局与秦汉时代机械地类比,然而,“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今天,推进祖国和平统一成为海峡两岸炎黄子孙共同的历史任务。由于历史的原因,两岸经济、文化的沟通和交流确实需要时间。然而,当前最紧迫的课题就是两岸的人民包括学人联合起来,增进对中华传统文化的认同感,遏制“台独”势力,为和平统一祖国提供强有力的文化支撑。推进这一伟大历史任务的实现,同样存在着如何处理“一”和“统”的关系。“和”、“合”不是无原则的混沌,“一”仍然是两岸文化认同的前提和基础。所谓“一”,当然不是“专同”、“专一”,而是在承认差异的基础上,把我们的认识统一到一个中国的原则上来,在这个前提下,充分尊重两岸同胞的文化理念、价值选择和生活方式,是“一国两制”的内涵所在,也是“和而不同”的人文精神的本质所在。 

  二 

  如何认识“郡县制”与“分封制”在中国历史上的作用,亦是秦汉文化研究中遇到的一个问题。海峡对岸有些学者对于分封制给予充分肯定和褒扬,认为分封制所倡导的是“天下观”,而不是“国家观”,分封制的核心是确立人的主体性。春秋文化是以“仁德”为前提的,以不掠夺人的生存为前提的。这使我想起了美国历史哲学家海德?怀特关于历史真实与历史想象的论述,他以为在历史真实与历史想象之间有一根纽带,即修辞。当存在着的历史以书面文本呈现的时候,实际上已经完成了存在着的历史的意识形态化。我当然不能主观地推断对岸学者对“郡县制”是否有所褒贬,然而,说到“分封制”,就必然要涉及对“郡县制”的评价。我想,对于“郡县制”和“分封制”的认知与其从逻辑推理中得出结论,毋宁从当时社会主体的思维和行为中把握脉络。 

  尽管“郡县制”作为一种单一的政体,早在秦穆公时已经有了典范性的探索,在秦孝公时期成为秦国固定的政体,然而,秦始皇结束封建割据以后,将之推行到全国去的进程却并不一帆风顺。统一后的秦王朝向何处去,是坚持“郡县制”,还是恢复“分封制”?秦王朝统治集团内部曾经在咸阳宫中发生过激烈的争论。此即公元前221年,以丞相王绾为代表的守旧派认为,刚被消灭的燕、齐、楚等地离都城咸阳太远,还没有封王,发生了什么骚乱也不便去镇压。建议秦始皇将他的几个儿子分封到燕、齐、楚各地为王,以作屏障。而廷尉李斯则认为只有“郡县制”才能保证“法令成一统”。秦始皇从总结历史经验的高度指出:“天下苦战斗不休,以有侯王。赖宗庙天下初定,又复立国,是树兵也,而求其安宁,岂不难哉。”《史记?秦始皇本纪》。应当说,秦始皇的这个见解是十分深刻的,它尖锐地道出了分封制的弊端。秦始皇当时一个重要的决策就是采纳了李斯“诸子功臣以公赋税重赏罚之,甚足易制。天下无异议,则安宁之术也。置诸侯不便”②的建议。对于秦王朝推行的“郡县制”,后世维护统一的思想家都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汉代史学家司马迁说:“秦离战国而主天下,其逆不易,其政不改,是之所以取之者。”司马迁总结秦统一中国的主要原因在于因时改革,即所谓“世变异,成功大”。唐太宗李世民说:“近代平一天下,拓定边方者,惟 

  ② 

  秦皇、汉武。”他还说:“秦始皇初亦平六国,据有四海,及末年不善守,实可为缄。”著名思想家柳宗元在他的名著《封建论》中,高度评价了“郡县制”的作用和意义,指出“秦有天下,裂都会而为之郡邑,废侯卫而为之守宰,据天下之雄图,都六合之上游,摄制四海,运于掌握之内,此其所以为得也。”①柳宗元认为,分封制是与中国历史发展阶段相适应的产物,郡县制同样是历史发展阶段的产物。因此,秦始皇废除分封制是顺应历史潮流的行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封建集权统治国家的建立,“非圣人意也,势也。”②这里所说的“势”,就是历史发展的客观必然趋势。柳宗元把国体与政体做了严格的区别,认为秦“二世而亡”,“咎在人怨,非都邑之制失也”。前人的这些论述有助于帮助我们认识“郡县制”对于维护多民族国家统一的历史和现实的价值,而当代学人的论述更值得我们关注,“郡县制度是把天下分为若干县。郡的行政长官太守或县的行政长官县令,由皇帝直接委派。这是当时最伟大的制度创造。这个制度一直延续到清朝,达两千年之久,其合理性是不言而喻的”③。 

  说“郡县制”所倡导的是“国家观”,并没有错。在人类进入大同世界之前,国家的存在是一种必然。我们且不论国家作为阶级统治的产物对于维护统治阶级地位的重要,仅从民族学的角度考量,纵观世界历史,任何民族的生存与发展都是以国家形态得到体现的。如果没有古希腊城邦国家的兴起,则希腊文明是很难得以继存的;而古巴比伦文明的消失,正是由于其国家的分裂;这种情况,在中国历史上亦不乏其例。如西夏族的神秘消亡,首起于其国家的败落。中华民族历经沧桑而屹立于世界东方,原因固然可以追溯到许多方面,但是我们不能不感谢秦人为我们创造了“郡县制”的政体。可以说,一部中国历史,是同“郡县制”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至于说到“分封制”,我们同样要把它置于中国历史发展的总过程中去考察。柳宗元以为“分封制”是人类文明之初的产物,“其智而明者,所伏必众,告之以直而不改,必痛之而后畏,由是君长刑政生焉。故近者聚而 

  ①②柳宗元著《封建论》。 

  ③周桂钿在第三届海峡两岸中华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研讨会上的发言摘要,载2005年10月8日《咸阳日报》。 

  为群,群之分,其争必大,大而后有兵有德。又有大者,众群之长又就而听命焉,以安其属。于是有诸侯之列,则其争又有大者焉。德又大者,诸侯之列又就而听命焉,以安其封。于是有方伯、连帅之类,则其争又有大者焉。德又大者,方伯、连帅之类又就而听命焉,以安其人,然后天下会于一。”柳宗元著《封建论》。显然,柳宗元是把“分封制”作为国家形态来考察的。但是,柳宗元在肯定“分封制”对人类结束“茹毛饮血”的蛮荒时代,迈进文明大门进步作用的同时,也尖锐地指出“分封制”的弊端就在于“其争必大”、“其争又有大”,它被“郡县制”取代是不可逆转的历史趋势,我们常常把秦汉文化联系在一起来研究,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汉承秦制”。然而,汉初统治者一个重要的失误恰恰在于放弃了“郡县制”而大封同姓王和异姓王。以致酿成诸侯国危及中央权威。发生在汉景帝执政时期的吴楚七国之乱几乎葬送了西汉王朝。正因为如此,才有了贾谊、晁错等人的削藩主张。而汉武帝处理诸侯叛乱的重要举措就是除国设郡。也许汉初实行分封制有它的客观原因。然而,汉以后的历代王朝,大部分都是继承了“郡县制”的。所谓“分封制”就是肯定人的主体性,是不大符合中国历史发展脉络的判断,与“天下观”还是“国家观”没有直接的必然的联系,真正的“天下观”,是我们祖先孜孜以求的“天下为公”的“大同”世界。还有所谓“分封制”推行“仁德”,以不掠夺别人的生存为前提,似乎倒退到柳宗元 

  以下的认识水平。柳宗元在《封建论》中也谈到了“德”的概念,然而,在他看来,周朝对诸侯国的“德”,不过是承认诸侯割据既成事实的无奈之举而已。可以推想,如果让这样的体制存在下去,那么,还会有今天多民族统一的中国么? 

  三 

  问题讨论到这里,我们似乎可以得出如下的结论。 

  结论之一在人类社会进入到21世纪的今天,追忆上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的世界风云变幻,我们会更深刻地体会到国家统一对于我们这个多灾多难的民族是多么地可贵,更深刻地认识到“郡县制”的单一政体是我们的祖先留给我们的一份宝贵的历史遗产,以致我们今天生活在960万平方公里国度的炎黄子孙还在享受着它的恩泽。发生在上世纪90年代以来的苏联解体、巴尔干半岛国家的分裂,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其中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就是祸根在于联邦制的行政体制。研究秦汉文化,我们要倍加珍惜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珍爱祖国的团结统一,增强对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的紧迫感,坚决贯彻《反分裂国家法》,同一切试图把台湾从祖国分裂出去的“台独”势力做坚决的斗争,大力推进和平统一大业,这样,我们才无愧于中华民族的子孙。 

  结论之二对于传统文化的研究既不能离开产生这种文化的具体历史条件,更不能用历史上的概念机械的套用今天的现实;既要从当时的具体环境出发,尊重历史真实,又要寻找优秀文化与现代文明的结合点。邓小平同志“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从维护祖国统一的根本大计出发,着眼于海峡两岸的历史和现状,在坚持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充分尊重台湾同胞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提出统一以后,台湾可以继续保持现行的社会制度。香港回归八年来、澳门回归六年来的实践证明,只有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台湾人民的生存权才能从根本上得到保障,台湾人民的主体性才能得到充分尊重,它与汉初出现的分封诸侯是性质完全不同的概念。台湾问题是中国的内政,《反分裂国家法》的根本目的在于遏制“台独”分裂祖国的图谋,决不是针对台湾人民,更不存在掠夺他人生存的问题。机械的类比,就容易导致对“一国两制”伟大构想的误读。 (作者任职于陕西省咸阳市社科联)

  主要参考文献 

  [1]《史记》。 

  [2]《汉书》。 

  [3]《柳河东集》。 

  [4]《郭沫若全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82版。 

  [5]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论丛》编委会编:《秦文化论丛》第八辑,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6]徐卫民、贺润坤著:《秦政治思想述略》,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 

  [7]杨焕亭著:《秦始皇与秦都咸阳》,三秦出版社2005年版。 

[责任编辑:张瑞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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