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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经贸文化论坛17项共同建议(全文)

2012-07-29 15:59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7月29日哈尔滨消息 第八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29日下午通过共同建议,全文如下:

第八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共同建议

(2012年7月29日)

  由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海峡两岸关系研究中心与中国国民党国政研究基金会共同主办的第八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于2012年7月28日至29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贾庆林和中国国民党荣誉主席吴伯雄出席论坛并致辞。国共两党有关方面负责人,其他党派代表,两岸工商产业界、金融界、旅游观光界、文化教育界、影视出版界等方面人士和专家学者共同出席。两岸有关部门主管人士作为特邀嘉宾和特邀专家出席本次论坛。

  与会人士聚焦本届论坛“深化和平发展,造福两岸民众”的主题,就和平发展回顾与前瞻、深化经贸合作、扩大文教交流三项议题展开深入讨论。会议认为,2008年5月以来,两岸关系发生历史性变化,取得重大积极进展,呈现前所未有的良好发展势头。当前,两岸关系面临继往开来的新形势。两岸双方应掌握这一契机,巩固和平发展成果,深化互信合作,促进共同繁荣。与会各界人士经过充分交流研讨,提出以下共同建议:

  1.两岸人民同属中华民族。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符合两岸民众共同利益和中华民族整体利益,也是得到两岸民众普遍支持的正确道路。两岸应继续努力,在反对“台独”、坚持“九二共识”的既有立场基础上,增进彼此互信,保持良性互动,求同存异,共创双赢,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思路,持续推进两岸协商谈判和两岸交流制度化,扩大民众参与,促进两岸关系不断向前发展,增进两岸人民福祉。

  2.继续落实“两岸和平发展共同愿景”,加强两岸对话,沟通和平发展理念,鼓励学术界就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相关议题及互信机制进行探讨,进一步扩大共识,巩固互信,为逐步解决两岸关系中的深层问题创造条件。

  3.循序渐进推动两岸互设综合性办事机构,更有效地服务两岸民众。

  4.从中华民族整体和长远利益出发,基于两岸关系不是国与国关系,双方应努力在国际事务中避免内耗,通过平等务实协商,促进双方合作,妥善处理两岸民间团体和谐参与国际非政府组织的活动。

  5.进一步发挥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的作用,支持双方加快ECFA后续协商进程,争取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服务贸易协议商谈,推动货物贸易协议商谈尽速取得实质进展。

  6.支持双方尽速签署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并做好相关落实工作,逐步减少投资限制,妥善处理投资争端,完善投资环境,促进双向投资合作均衡发展。

  7.扩大两岸金融合作成果。尽速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进一步扩大双方货币双向兑换。促进建立两岸银行、证券、保险监理合作平台,加强金融监管合作,共同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并积极为业务开展提供便利。鼓励两岸金融机构加强交流与合作,以因应国际金融危机,并强化服务两岸企业。

  8.完善两岸产业合作机制。促进研究创新产业合作模式,在医疗服务、节能环保、云计算、无线城市、LED照明、冷链物流、TFT-LCD、电动汽车等先期合作项目取得有益经验的基础上,推出优惠政策,进一步推动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重大项目的试点合作,累积技术实务经验,共同开拓国际市场。推动两岸科技研究机构之交流与合作,为两岸产业合作提供技术支撑。继续发挥两岸产业合作论坛凝聚共识、加强交流的作用。

  9.支持两岸企业加强合作,共同提升竞争力。加大对台资中小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协助大陆台资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开拓大陆内需市场。支持建立两岸菁英企业家交流合作平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共同打造民族自有品牌,携手开拓世界市场。

  10.扩大深化两岸旅游合作。支持两岸逐步扩大双向旅游规模,继续增加赴台个人旅游试点城市及组团社的数量。推动两岸授权机构建立健全旅游安全保障机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及旅游服务督导机制。

  11.积极推动两岸人员往来与民间交流。鼓励两岸建立制度化合作机制,进一步简化两岸人员往来手续,研究加快实施出入境便利措施,使两岸人员往返朝着流程极简化、签注数字化、管控即时化、凭证无纸化、通关快速化的目标迈进,为两岸民众往来创造更为便捷的条件。

  12.积极鼓励两岸加强人文交流,共同研议通过教育文化交流和大众传播媒体,推动社会教育,传承发扬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和优秀传统。两岸同胞同为炎黄子孙,应积极增强本是一家人的观念以及对中华民族精神的认同。

  13.进一步深化两岸青年交流,鼓励民间召开两岸青年论坛,促进两岸青年间更多的互动与了解。

  14.持续推动两岸文化交流与合作的制度化建设。规划召开两岸文化论坛。研究两岸文化交流相关协议及出版交流、影视制作、文化遗产、文化艺术等领域之合作。营造有利于两岸文化交流的政策环境。推动实现两岸民间文化团体互设办事机构。促进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建立交流平台,提升整体竞争力,共同弘扬中华文化。

  15.促进两岸教育交流合作。加强两岸教育界交流,促进青少年全面客观了解历史。针对双方校际、教师、学生交流实施现状进行讨论与沟通,努力创造便利条件,提升两岸教育交流合作成效。支持两岸合编的中华语文工具书《两岸常用词典》的推广使用,加强中华语文知识库的建设。积极促进商签教育交流与合作相关协议。

  16.深化两岸出版交流合作。支持扩大两岸出版物贸易和版权贸易,共同建立书刊进出口平台。在继续推动传统出版合作的同时,加强数字出版新兴产业合作与人才培养,共同开拓海外华文市场,提升中华文化在国际上的影响力。落实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共同维护两岸出版市场秩序,建立两岸打击盗版合作平台,切实保障业者和创作人合法权益。

  17.加强两岸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机制化交流合作。拓展两岸广电媒体交流合作渠道,支持两岸合拍电影、电视剧,开展节目合作,增进两岸影视创作人才经验交流。(中国台湾网记者 杨丽 马迪)







[责任编辑: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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